浙江歌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固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歌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11执1800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固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歌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固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歌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浙江歌山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案款523734.18元、执行费7637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