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211执恢18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大连明阳建筑工程公司
被执行人大***综合批发市场
执行申请执行人大连明阳建筑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大***综合批发市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拘留被执行人的负责人,本院恢复执行,但因其负责人下落不明,无法拘留。执行中,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郭 皓
审判员 ***
审判员 张 伟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梁 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