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堃淏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983执保815号 申请保全人天津市堃淏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广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2)鲁0983民初235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296.244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2年6月2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2年6月6日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已经冻结296244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5日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2)鲁0983执保8154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