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
(2021)新2901执保1366号
新疆锦秀大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民初3251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保全了被申请人李国林名下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请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序号
权利人
保全财产
保全实施
时间
保全
期限
到期
时间
1
李国林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幸福路支行尾号598378 账户中的存款1015500.00 元
2021/08/18
12个月
20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