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82执5739号
宁波市态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慈溪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态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慈溪市清泉食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282民初3265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态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2月8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279548.67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282执573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承办人:赵威博电话:0574-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