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烟台市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303执1206号
烟台市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烟台市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案款91701.18元,已强制执行完毕,并2020年5月21日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豫1303民初404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