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建宏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威海世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091执保52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3年3月5日出生。 被执行人:威海世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6931191853。 被执行人:威海建宏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F286159。 ***与威海世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威海建宏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于2020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为保证案件的执行,本院决定对威海意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威海世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威海建宏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4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