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粤0115民初7075号 原告:王某,男,196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某金水村青松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告: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高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某,该公司员工。 原告王某诉被告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3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2025年4月11日,本院向原告王某送达开庭传票,文书于2025年4月14日签收。2025年4月30日,原告王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王某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王某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