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0522执保32号
申请人:山东万盛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利津县利八路1016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人山东万盛电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康宝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利津县人民法院(2018)鲁0522民初201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于2019年2月26日立案执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已依法解除了对被申请人案涉财产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8)鲁0522民初201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