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624执749号
贵阳观山湖铭杰建筑材料租赁站、黔东南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阳观山湖铭杰建筑材料租赁站与黔东南中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3529.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434037.72元(其中租金323529.28元、材料赔偿款93409.8元、案件受理费7345.64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4753元)。至此,贵阳观山湖铭杰建筑材料租赁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4民初78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