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923执保83号
立案庭:
申请人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无锡东马锅炉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四川省兴茂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无锡东马锅炉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无锡支行账户(账号:1360××××0760)存款795000元。现将保全情况告如下:
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限额冻结被申请人无锡东马锅炉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南京分行无锡支行账户(账号:1360××××0760)存款795000元,实际控制金额0元。烦请将保全结果告知当事人。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