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重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辽0213执3212号之一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与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