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榕(福州)电梯有限公司

豫榕(福州)电梯有限公司、苏州云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5执428号
申请执行人豫榕(福州)电梯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苏州云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豫榕(福州)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云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居间协议纠纷一案,该案(2021)榕仲裁902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苏州云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豫榕(福州)电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163146.7元。
本院立案执行后,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5493.7元,该款项扣除本案执行费2347元,余款163146.7元已汇付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