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某与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川0106民初18736号
原告:程某某,男,1963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被告: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程某某与被告四川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程某某未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程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曾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