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豫1103执594号
申请执行人漯河根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漯河根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0000元,本院已于2026年3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漯河根硕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豫1103民初2762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