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苏1012执411号
扬州松元焊接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扬州欧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扬州松元焊接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扬州欧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苏1012民初511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已执行完毕。至此扬州松元焊接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1012民初51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