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邦希化工有限公司与某某,西安某某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陕0112执恢10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邦希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8226号民事判决、(2018)陕0112执异58号执行裁定,于2019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标的789445.68元及逾期利息。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执行费10294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终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6)陕0112民初8226号民事判决、(2018)陕0112执异58号执行裁定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0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