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京0108执22954号
申请执行人: 北京信研汇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三街1号楼2层C段218。
法定代表人:吴中仁,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中科创融(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邓庄南路南侧、友谊路西侧的土井村盛景创业园T01地块1号楼8层B802房间。
本院在执行人北京信研汇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科创融(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中科创融(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款、车辆、房产、股权及其他财产进行调查。现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侯军辉
审 判 员 周丽军
审 判 员 李春荣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书 记 员 王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