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高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830执150号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高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高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货款16000元、案件受理费926元、一般债务利息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我院立案受理后,现已执行到位18939.74元(货款16000元、案件受理费926元、一般债务利息1383.74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630元),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申请人申请法院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盱眙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830民初46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