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良基集团环保材料研发基地安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822执62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流洞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731668506C。

法定代表人:范兴宏,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世纪良基集团环保材料研发基地安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096555034Q。

法定代表人:郑忠清,该公司执行董事。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执行依据:广德市人民法院(2019)皖1822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

立案标的:550025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世纪良基集团环保材料研发基地安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皖1822执62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