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403执305号
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力信景观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宁波路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6781125166。
法定代表人:刘易鑫。
被执行人: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新峰路21号728创意办公社区F1栋3楼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1398962B。
法定代表人:莫业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力信景观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联腾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冻结被执行人持有深圳市宏正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403民初333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运海
审判员 李 洋
审判员 张 涛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陈欣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