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业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凯里市创鑫建筑设备租赁站与被执行人重庆业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之一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2601执95号之一
被执行人:重庆业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554055097K,住所地重庆市丰都县名山街道双桂街**。
法定代表人:梁勇。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凯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重庆业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重庆业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35002300010000029193100015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606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潘政旭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  舒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