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腾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创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阳山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阳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823执1321号
申请执行人武汉创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阳山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武汉创感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阳山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依据案号:(2022)粤1823民初160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一案,执行标的为本金56500元,利息4539.89元,案件诉讼费1255元,执行费834元,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