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1426执保603号
河南宗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与河南福临门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2)豫1426民初6036号民事裁定书,执行标的为2055232元。经本院查询,现已实际保全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河南福临门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夏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为:3462********)的银行存款1477750.00元,控制限额为1931777.00元,其名下在××商丘夏邑支行(账号为:1716********)的银行存款2.53元,控制限额为93475.00元,其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邑孔祖大道支行(账号为:4100********_1)的银行存款,控制限额为29980.00元,期限为一年。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