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豫1481执197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胜利路与商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761698714。
法定代表人:孟宪勇,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柳卫,河南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7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建湖县。
被执行人:蔡玉霞,女,1983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建湖县。
本院在执行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蔡玉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蔡玉霞名下有位于建湖县××庄街道××村××组房产[产权证号:苏(2021)建湖县不动产权第0××6号],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查封上述房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蔡玉霞名下位于建湖县××庄街道××村××组房产[产权证号:苏(2021)建湖县不动产权第0××6号]予以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朱建永
审判员  梁 宁
审判员  班欠欠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顾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