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昊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

608江某某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与成都润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1282民初608号
原告:江***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靖江市敦义大桥东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141112233R。
法定代表人:朱汉华。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正宇,靖江市斜桥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成都润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四路9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0753953181。
法定代表人:张耀君。
原告江***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润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纠纷,本院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原告江***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高强度螺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146元,减半收取1073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审 判 员 冯雅颂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徐宝琴
书 记 员 陈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