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仨得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仨得科技有限公司、丽江润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云0702执460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仨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楠;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赵青蓝、寸华,云南李寿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丽江润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成,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实验学校集资建房**号********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云南仨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丽江润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丽江润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释明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杨红刚
审判员  尹丽莎
审判员  刘智超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和 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