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在泰州市2019年度水生态河道治理施工01标的老东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未对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进行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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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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