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弓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保全贵州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2626执保40号
***、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2626民初64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申请保全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请求冻结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142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院已按裁定书要求冻结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人民币142万元,本案现已保全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108条第(4)项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保全贵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