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三级电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浙1127执8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某。
被执行人: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三级电站。
法定代表人:高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乾恒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景宁畲族自治县英川三级电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2023)浙1127民初59号民事判决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24)浙1127执85号]。经本院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