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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泗阳县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2432号 案 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泗阳县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 法定代表人:**才,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泗阳县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4124603.20元,本院受理后,经强制扣划存款及他案转入,已执行到位1697209元,给付申请执行人1653563元,缴纳执行费43646元,申请执行人出具收条结案。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