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2432号
案 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受送达人
泗阳县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中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诸暨市。
法定代表人:**才,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泗阳县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泗阳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本案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4124603.20元,本院受理后,经强制扣划存款及他案转入,已执行到位1697209元,给付申请执行人1653563元,缴纳执行费43646元,申请执行人出具收条结案。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