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其他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4)浙0424执1510号 甲、乙: 甲申请执行乙劳动争议冲裁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200元及利息损失。经执行,被执行人乙已履行完毕全部义务。被执行人已缴纳执行费50元,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