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粤14执375号
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
粤珠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与粤珠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1834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本案执行到位369075元,其中,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327500元、补偿律师费10000元、差旅费1600元、仲裁费23800元,申请执行费6175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对剩余债权的追偿。本院已将执行款362900元转付给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费6175元上缴国库。至此,深圳国技仪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深国仲裁4479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