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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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余 姚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281执95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余姚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691365075N。
法定代表人:**均,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TEG6N。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浙江宏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