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9004执475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湖北仙境园林工程公司:
原告***、***、***与被告湖北仙境园林工程公司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日作出的(2020)鄂9004民初33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法院缴纳了了全部赔偿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