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鑫九州建设有限公司

长春鑫九州建设有限公司、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吉7503执29号 申请执行人:长春鑫九州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春鑫九州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延边长白山和平滑雪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但是已二次流拍。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再次进行变卖。至此本案将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吉7503执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