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执2360号
冯某(申请执行人),四川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你们之间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为工伤保险待遇50906.02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缴纳51569.61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50906.02元,扣缴执行费663.59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向本院申请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冯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西市劳人仲案〔2024〕*号仲裁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