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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久益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榆林佰正通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执18号 榆林某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陕西某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榆林某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依据西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字(2021)第1919号裁决书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服务费941,438.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案件仲裁费18,261元;本案执行费12,536元。 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本案标的为885,395.15元。本院执行人员依法从被执行人被保全账户将上述案款885,395.15元及本案执行费12,536元扣划回本院账户。现上述案款已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本案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陕01执18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本院地址: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139号邮编:710016 联系人:**、**联系电话:(029)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