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西工区美心红鹤门业商行与河南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303民初692号
原告:洛阳市西工区美心红鹤门业商行,经营场所洛阳市荣大建材城B馆2楼东区1街2号。
经营者:***,女,197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洛阳市涧西区。
被告:河南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0号2号楼1单元12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洛阳市西工区美心红鹤门业商行与被告河南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2月21日立案,原告洛阳市西工区美心红鹤门业商行于2019年2月22日以特殊情况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洛阳市西工区美心红鹤门业商行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洛阳市西工区美心红鹤门业商行撤诉。
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洛阳市西工区美心红鹤门业商行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寇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