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置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置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润发路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鹿邑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豫1628执86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河南置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3523380C(1-3)。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系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河南润发路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鹿邑分公司,住鹿邑县真源大道涡河桥东北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8689725545J。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置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润发路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鹿邑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河南置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销本案强制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豫1628执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