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与杭州百懿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02执2106号
江苏吉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杭州百懿护理用品有限公司:
江苏吉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与杭州百懿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21861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21861元,余款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8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江苏吉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至此,江苏吉春医用器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402民初84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