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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121执保108号 本院执行申请人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贵州开磷集团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案于2020年05月18日立案。在执行中,本案依据法律规定已足额冻结被保全人账户可用余额7500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南通联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121财保14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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