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302执814号
任丘市梓琛玻纤布厂、贵州圣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黄兴:
任丘市梓琛玻纤布厂申请执行贵州圣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黄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至此,任丘市梓琛玻纤布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黔0302民初1106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黔0302执814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6月18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