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粤01执2613号
广州市环维环保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作出的(2018)粤01民终357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判决,你公司应缴纳二审受理费2921元。经商事审判庭移送执行,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921元。
执行过程中,你将案款2971元(含执行费50元)缴至本院代管款帐户,并已上缴国库。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二审受理费事项本院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将结案通知书和案款收据送达给你,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经办法官:马伟锋,联系电话:020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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