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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永留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华尔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826民初3487号 原告:涟水县永留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涟水县红窑镇五房村。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文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华尔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城北工业园红旗路8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百海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山阳街道农民街南路20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工。 原告涟水县永留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华尔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百海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6日立案受理。原告涟水县永留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撤诉是原告自行处置其诉权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涟水县永留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503.44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涟水县永留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黄 霞 人民陪审员  张 煦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