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墨脱鸿运建筑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墨脱鸿运建筑有限公司与某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藏0423民初90号民事调解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藏0423执3号

西藏林芝墨脱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唐茂良、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藏林芝墨脱鸿运建筑有限公司、唐茂良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藏0423民初9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向被执行人申请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被执行人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700533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1700533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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