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2802执5637号之二
申请人***,男,1983年8月11日出生,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
被执行人***,男,1963年11月27日出生,苗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
被执行人***,男,1972年4月28日出生,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
被执行人湖北立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恩施市施州大道206号金典大厦2**10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0055445023T。
法定代表人:***,男,1975年10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立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11月8日达成一致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鄂2802执56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