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瑞泰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瑞泰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中瑞汇鑫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云0112民初5145号

原告:昆明瑞泰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楚存明。

住所:昆明市新迎小区**区新**幢**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60436034Y。

委托代理人:程云,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中瑞汇鑫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