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华昌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012执2285号
江苏兴华昌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兴华昌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121600.7元并缴纳执行费1724元,案件全部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江苏兴华昌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该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至此,(2023)苏1012执2285号执行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