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世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青岛世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203财保194号
申请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肥城市孙伯大街**。
法定代表人:雷印智,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青岛世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重庆南路**雁山世纪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徐丽红,职务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青岛世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向本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青岛世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31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申请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提供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单保函为本案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青岛世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31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刘 琛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书记员 刘思成